通訊 395 製造商、貿易商和供應商 在這方面,委員會提請注意敘述(116),其中它提供了證據表明第 forty 條根據該決定,金融機構有義務向受刺激的經濟部門提供信貸支援。 關於獨特性,如序言(116)所述,金融機構依第40條規定根據該決定,向受補貼的經濟部門提供信貸支援。 銀行承兌匯票的簽發日期通常與供應商約定的付款期限相對應。 委員會發現,就抽樣公司而言,簽發日期通常是供應商的付款截止日期或之前,在某些情況下甚至是付款截止日期之後幾天。 委員會確定樣本中公司的銀行承兌匯票的有效期限為發票付款截止日期後3至12個月。 對此,委員會澄清說,其結論是基於管理費和續展費的適用以及公開數據的適當參考值。 在陳述中(349),委員會參考了以往反補貼案件的調查結果以及匯豐銀行和巴克萊銀行這兩家大型國際銀行的做法(84),以確定適當的參考值。 根據現有信息,委員會估計使用 1.5% 的管理費和 1.25% 的續展費參考值是合理的。 委員會不同意FTT集團的聲明,根據該聲明,適用的費用只是銀行管理成本,與開設或更新信貸額度相關的風險無關。 商業信用額度實際上與個人信用卡類似,銀行總是收取與信用卡的使用和指定金額的可用性相關的費用。 如表 4 所示,在此期間聯盟工業的內部消耗下降了 12%。 樣本製造商的獲利能力在整個研究期間均為正數,但處於異常低水平,從2017年的8.1%下降至調查期間的7.9%。 中國政府認為,來自中國的進口並未造成損害或損害威脅,因為指標表明,歐盟工業處於良好地位,並因其市場份額而保持主導地位。 Connect Com指出,聯盟產業市場份額的下降非常有限,並且是在潛在寡占市場的背景下發生的。 工商登記 在向利害關係人提供的最終資訊評論中,中天科技集團進一步辯稱,歐盟委員會沒有對匯總的產品代碼組做出解釋,因此它們是任意的。 據機電商會稱,團體的使用表明歐盟行業價格與中國價格的匹配和比較存在問題。 儘管官方進口統計數據包含以公斤為單位的數據,但根據出口生產商和聯盟工業的評論,委員會認為該計量單位不適合計量相關數量。 此外,它沒有提供向涉及光纖電纜的經濟部門提供的出口信用保險的具體數據,也沒有提供其保費水平,也沒有提供與出口信用保險業務盈利能力相關的詳細數據。 在利害關係人最終披露後,中國政府和Connect Com聲稱委員會沒有證明3.1。 儘管基本法規第 4(2)(a) 條要求委員會證明中國政府的文件“是“限制特定業務類型的資格”,以及 SCM 協議 2.1。 會計師事務所 第 34 條 a) 點Connect Com也提到基本條例第4條第5款,要求獨特性必須有證據明確支持,並聲稱委員會未能滿足這項要求。 GOC 進一步辯稱,委員會依賴錯誤的假設,即如果網路基礎設施被推定受到激勵,那麼構成網路的所有元素也會受到激勵。 中國政府表示,鑑於建設網路需要許多投入和產品,委員會應明確解釋其認為鼓勵哪些基礎設施產品和服務。 《銀保監會銀行業金融機構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銀保監會令2013年第3號)。 章程也提到,進出口銀行黨委在保證進出口銀行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和重大舉措方面發揮領導和政治骨幹作用。 Connect Com 還聲稱,委員會無視基本條例第 4(2)(b) 條,根據該條,如果授予機構在獲得資格和可授予援助金額方面採用客觀標準,則不存在唯一性,或者施加條件。 此類補貼包括器材補貼、專利資金、科技資金和獎勵、企業發展資金、出口促進資金、產業提質增效補貼、結算貿易支持資金、外貿貿易發展資金等。 委員會無法披露此信息,因為它被歸類為敏感商業信息。 此外,該公司也沒有解釋為什麼了解這些金額對於保護其權利至關重要。 因此,委員會得出的結論是,其有關出口信用保險的事實調查結果必須部分依賴現有事實。 為了方便管理,委員會要求中國政府向中國信保轉發一份獨特的問卷。 填寫問卷的一家公司要求進行單獨調查,原因與敘述 (48) 和 (50) 中解釋的原因相同,作為將其納入樣本的基礎。 五家不相關的進口商提交了所要求的資訊並同意納入樣本。 歐盟委員會在分析進口商提供的抽樣資訊後,認為沒有必要進行抽樣,並邀請所有合作的進口商提交問卷答案。 投訴中的證據包括對每種代表性產品類型的降價和低價銷售的單獨計算。 因此,委員會重申其結論,即這些補貼僅適用於某些企業和/或明確定義的經濟運營商群體,該群體的範圍顯然比“EC -飛機”之爭。 委員會還發現,這些補助金的資格條件並不明確和客觀,並且不會自動適用;因此,它們不符合《基本條例》第 four 條第(2)款(b)項關於排除唯一性的要求。 最後,在所考慮的時期內,來自挪威的進口也有所增加。 挪威的價格在 2017 年已經很低,在所考慮的時期內繼續下降(2017 年與 台北會計事務所 IP 之間為-21%),並且遠低於聯盟工業和中國出口商的價格水平。 同期從挪威進口的市佔率逐漸增加(從1%增加到1.5%)。 這些趨勢是基於涵蓋多種產品類型的統計數據,因此,考慮到總體數量有限,歐盟委員會無法準確估計這些進口對歐盟工業狀況的影響。 2018年至調查期間,來自土耳其的進口產品價格看似較低,但價格高於中國進口產品,且呈現逐漸上漲的趨勢。 土耳其出口商的市佔率在報告期間內基本穩定,略高於2%。 在向利害關係人最終提供資訊後,中天科技集團聲稱,股利免稅的目的是為了避免母公司和子公司對同一收入進行雙重課稅,這是一種合理的做法。 委員會規定,抽樣企業「在研究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技術過程中所發生的研發費用,有權加計扣除」。 實際上,公司債的利率與貸款一樣受到公司信用評級的影響。 然而,委員會在陳述(280)中發現,當地信用評級市場是扭曲的,信用評級不可靠。 如同序言(274)所解釋的,債券市場由中國五家地方信用評等機構主導,約90%的債券被地方信用評等機構評為AAA,而許多發行人的評等較低 - A和BBB - S 它聲稱,它在法律上無法獲得所要求的信息,因為中國法律沒有允許中國政府強迫金融機構分享此類機密資訊的條款。 委員會要求提供這些信息,給中國政府帶來了不必要的負擔。 此外,根據中國政府的說法,寬頻基礎設施和網路存取網路屬於公共基礎設施。 GOC 進一步指出,在美國 – 軟木木材 IV 案中,上訴機構確認「政府提供『商品』構成財政貢獻這一一般原則的唯一明確例外是當產品在「共同基礎設施」的形式。 中國經濟的方向很大程度上是由詳細的規劃體系決定的,該體系為中央和地方政府機構設定了優先事項和目標。 這些計劃設定了強制性目標,而某些公共行政層級的當局則監督下級政府機構如何實施這些目標。 整體而言,中國的計畫體系將資源引導至政府指定的戰略部門或其他被視為具有政治重要性的部門,而不是由市場力量決定其分配(10)。 中國政府在程序啟動後重申了其評論,但沒有提交任何進一步的證據。 2017 年至 2019 年間,歐盟產業的全職就業人數增加了 18%。 在研究期間,這一增長之後又下降了 four 個百分點。 CCCME在對最終利害關係人揭露的評論中表示,在分析歐盟產業整體市場狀況時,不能忽視專屬市場。 根據基本法規第9(1)條,與涉嫌補貼產品的中國出口商或進口商有關聯的生產商和/或本身就是該產品的進口商的生產商可以被排除在歐盟產業之外。 第 9(2) 條規定了製造商何時被視為與出口商或進口商有關。 在這方面,委員會指出,選擇台灣作為參考是基於對陳述(550)中列出的幾個因素的審查。 雖然大陸土地使用權與台灣土地買賣的市場狀況有差異,但不足以挑戰以台灣為參照。 更重要的是,中國政府比較了全國水準的人口密度數據。 如果我們仔細觀察出口生產者實際所在地的人口密度,我們會發現平均人口密度數字非常相似。 由於調查的複雜性以及樣本中出口生產商結構的複雜性,委員會決定不進行單獨調查,因為這會造成不合理的負擔,並導致委員會無法在法定期限內完成調查。 在啟動程序的通知中,委員會邀請相關各方與其聯繫以參與調查。 委員會還分別向申訴人、GOC、其他聯盟生產商、已知的出口生產商以及已知的進口商和用戶通報了調查的啟動情況,並邀請他們參與調查。 台北 (146) 這些價格可視為具有代表性,佔調查期間聯盟產業銷售額的 36%。 從調查事實來看,本案損害的重要方面之一正是歐盟產業因中國進口產品的傾銷而無法達到其投資的利潤水平。 其他方面,進一步擴大產能,可以滿足不斷擴大的歐盟市場不斷增長的需求。 「所有其他公司」的稅率適用於不配合調查的公司。 綜上所述,歐盟委員會現階段得出的結論是,相關國家的補貼進口產品對歐盟產業造成了重大損害。 其他已知因素,無論是單獨還是一起,都無法削弱進口補貼與重大損害之間的因果關係。 對招標的分析表明,中國產品正在迅速取代歐盟經濟部門的產品,調查期末組織的招標也證實了這一點。 這些招標表明歐盟工業遭受了價格侵蝕,銷售進一步大幅下降,這證實了總體損害情況並證明了其合理性。 考慮到從相關國家進口的數量和價格,補貼差異的實際水準對歐盟工業產生了重大影響。 歐盟銷售市場份額的下降表明,歐盟工業在考慮期內未能利用歐盟市場的成長。 委員會認為,給予受益人的經濟利益是公司實際支付的保險費金額與應用說明(460)中提到的外部參考值時應支付的保險費金額之間的差額。 收益是指公司依照陳述(420)所提及的市場利率計算的應付利息金額與公司實際支付的利息之間的差額。 經銀行承兌後,開證行提供銀行承兌條款,並將其作為發票付款轉讓給受益人,受益人也是基礎商業交易的供應商。 因此,買方(發行人)對供應商(受益人)的付款義務終止。 買方對承兌銀行負有新的同等金額的付款義務(付款人有義務在銀行承兌匯票到期前向銀行支付現金)。 因此,開立銀行承兌匯票具有以對銀行的義務取代開證人對供應商的義務的作用。 委員會根據各種資本充足率(包括債務比率和覆蓋率)評估長期償付能力風險。 該指數被債權人和希望投資債券的各方用來評估公司的信譽。 五年計劃與四十年計劃決定的約束力在 three .1 中定義。 銀保監會監理文件的強制性源自於其銀行業監理權力。 原則上,開辦新授信額度或續展現有授信額度時,必須統一繳交管理費及續展費用。 然而,出於計算目的,委員會考慮了在調查期之前開設或更新但在調查期間抽樣群體可以使用的信貸額度,以及在調查期間開設或更新的信貸額度。 然後,委員會根據信用額度可用的時間段計算調查期間內的利益。 公司登記 中國政府也認為,基於公司債之間相對利差的貸款基準應根據兩種金融工具之間的差異進行向下調整。 中國政府還聲稱,歐盟委員會沒有解釋為什麼使用中國市場上的類似信貸,也沒有提供明確的證據證明中國信貸市場因國家幹預而扭曲。 因此,歐盟委員會認為該主張缺乏事實依據,且與中國政府鼓勵光纜產業的評估無關,因而駁回。 因此,委員會認為,上述法律架構是中國信保透過執行政府任務在光纖電纜領域實施的。 《基本規定》第 3.1.a) 合格會計師 i) 條提及了中國信保。 根據第 2 條 b) 點及其第一項的解釋,並根據 WTO 的相關判例法,它作為公法機構行事。 此外,抽樣出口生產商也獲得了經濟優勢,因為保險費低於中國信保營運成本所需的最低保費。 對此,國務院令第40號十二、決定文章提到,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為政府投資管理、投資專案管理,以及稅收、貸款、土地(後續重點)、進出口等相關政策的製定和實施提供了重要指引。 另外,40號決議的介紹中指出,「各相關組織單位要加速稅收、貸款、土地面積(後續重點)以及進出口等工作。制定和修改相關政策,進一步完善促進產業結構調整的政策體系」。 由此可見,國家在分配土地給企業時,充分考慮了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和產業政策。 因此,管理土地管理的組織單位不能將土地授予有限的經濟部門。 40號《決定》的上述規定,如果按照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的精神來解釋,就可以看出旨在刺激經濟部門的產業政策與保障土地政策之間的明確聯繫。 公司登記 在獲得利害關係方的最終資訊後,申訴人提出,樣本中的出口生產商可以從房屋和建築物的加速折舊中受益,而財政部和中央稅務局的公告並未涵蓋這些情況。 關於500萬元起徵點第二條規定的企業稅設備、器具扣除政策(財稅2018年54號)。 對此,證監會確認,抽樣企業在調查期間並未從房屋建築物加速折舊中受益。 歐盟委員會維持其立場,即作為監管機構,中國政府有權回答向抽樣出口生產商提供融資的金融機構提出的具體問題。 《國家開發區優惠政策》文件還提到了2016年國家支持重點高新區目錄,其中列出了支持的重點高新區。 對此,證監會指出,貸款和公司債是類似的體現債務關係的工具。 公司債其實是大型經濟組織用來籌集資金的一種貸款。 貸款和公司債券都有特定期限,並且需要支付(名義)利息。 以貸款形式提供的融資是由金融機構提供的,而透過公司債提供的融資是由投資者(在大多數情況下也是金融機構)提供的,這一事實從定義的角度來看是無關緊要的。 這兩種工具都用於為業務運營提供融資,並具有相似的補償和還款條款。